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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临清网站优化,山东省各地市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陆续出台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治理有偿家教,杜绝“破窗效应”蔓延。
小编整理临清网站优化了济南、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滨州等六个地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临清网站优化的具体措施,看看各地都有哪些办法?
济南临清网站优化:
“史上最严”!济南重拳专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夯实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负监管责任,负责出台师德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有偿补课投诉情况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和对县区治理有偿补课考核评价机制,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临清网站优化;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落实以县为主领导和监管责任,实施有偿补课网格化监管,推进综合治理,建立对所属学校治理有偿补课考核评价制度,严肃查处有偿补课投诉举报;
学校负主体责任,负责加强师德日常教育和师德考核,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辅导,开展教师集体宣誓、规范从教公开承诺等活动,发起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并列入家长课程的必备内容;
校长负第一责任,负责每学期初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定期研究有偿补课治理措施,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节假日巡查等。
教师负直接责任,负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积极投身立德树人,作出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落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等。
细分治理重点。
《通知》明确将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行为列为治理重点。
实行最严惩戒。
《通知》明确,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教师违规校长和学校一起罚。
对校长,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
对学校,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2起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同时,明确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监督检查情况,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作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济宁:
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5月至8月底,济宁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等处分。
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公布市、县(市区)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家长和学生,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济宁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将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尤其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顶风从事有偿补课并予以查实的学校,从严从重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等处分。
济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
泰安:
严肃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暑期将至,泰安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6月22日,召开全市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泰教师训〔2017〕45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办发〔2017〕2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办发〔2017〕18号)等文件,对暑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泰安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局党委确定“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总体目标,力求在优化教育环境、提升教育形象上求突破,在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上求突破,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界,注重从根本上加强师德建设,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收到显著成效。
把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列入主要议程,常抓常议。张伟局长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每次党委会和办公会上必讲师德师风问题,亲自安排有偿补课治理活动和“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等;在节假日、晚自习等时间对我市师德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分工负责同志靠上指导师德建设各项工作,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师德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正气,营造氛围。泰安市教育局在局网站和微信上开辟“优秀教师风采”专栏,至今已宣传104位教师。在教育电视台和泰安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我市优秀教师事迹;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举行我市中小学“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启动仪式,以教师影响学生,以学校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努力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规范自身行为,倡导良好师德师风;在全市教育系统举办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截止到目前,报告会已成功举办14场,7000多名中小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家长听取了报告;制定教师宣誓活动方案,组织全市5万教师进行宣誓;各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为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约束机制,每年组织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在职教职工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
严格制度,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明确治理重点,严明处理规定;成立督查组,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对泰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先后进行了五次督查,对发现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进行了处理。
聊城: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9月起建立月报告制度
7月3日下午,聊城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即日起市教育局决定2017 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在自查剖析阶段,剖析学校和教师行为上存在的问题,查看有没有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有损教育和教师的声誉、形象等问题。
7月至12月整改落实阶段,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需向社会公布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须于8月底前将治理情况报市教育局。自2017年9月起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前报送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月报表。
聊城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
1 聊城市教育局 0635-8246182
2 东昌府区教育局 0635-8241237
3 聊城开发区教育局 0635-8515868
4 聊城高新区教育局 0635-8507393
5 聊城度假区社会发展局 0635-7100716
6 临清市教育局 0635-2322098
7 冠县教育局 0635-5286825
8 莘县教育局 0635-7137728
9 阳谷县教育局 0635-6217235
10 东阿县教育局 0635-5109869
11 茌平教育局 0635-4262376
12 高唐县教育局 0635-2136009
德州:
公布14部举报电话,专治暑假有偿补课
为深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德州市教育局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
滨州:
召开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师德建设推进会
7月2日,滨州市召开全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师德建设推进会议。在加强师德建设方面,会议要求落实市教育局监管责任、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教师直接责任五个责任。
滨州市教育局监管责任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责任
压实以县区为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实施有偿补课治理“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师德教育、培训、表彰制度,出台教师规范从教管理办法,印发致广大教师的一封信,号召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县区、学区、学校三级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社会投诉举报的教师有偿补课,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将师德建设、有偿补课治理的政策措施列入教师日常教育之中,大力选树身边好教师典型;加强师德考核,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不达标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度;开展教师集体宣誓、人人手写规范从教承诺书活动;强化对学校治理有偿家教不力的制约措施,一学年内查实1起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减少学校本年度全校教师评先树优、职称评定等指标;一学年查实2起的,取消当年和下学年学校及全体教职工评先树优、职称评定资格;一学年查实3起的,实行学校考核“一票否决”,是文明单位的,建议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校长第一责任
校长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定期研究有偿补课治理措施,把禁止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作为每次教师会的必讲内容,确保入心入脑;对教师有偿补课要盯紧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专门巡查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学校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对一学期内发生2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上级教育部门要对校长进行约谈,提出警告;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教师直接责任
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人人作出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落实教师无偿补课登记备案制度,教师为亲朋好友子女提供无偿辅导的,要提前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不备案进行私自辅导或每次辅导人数超过3人的,按有偿补课处理;落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在7月5日前出台县级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与学区、学校签订责任书。各学校要于暑假放假前出台校级治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校长与教师签订责任书。暑假放假前,各学校完成教师人人承诺,并在宣传栏、网站等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综合:大众网)